春季糧食庫存及安全普查:關于開展2011年春季省級儲備糧油庫存及安全普查工作的通知
閩糧儲備〔2011〕53號
各直屬庫、代儲單位:
根據《福建省糧食局轉發國家糧食局關于開展2011年全國糧食庫存檢查工作的通知》(閩糧調〔2011〕88號)文件的精神,為促進省級儲備糧倉儲規范化管理工作,確保儲糧安全,結合我司實際,決定組織開展2011年春季省級儲備糧油庫存及安全普查,具體通知如下,請一并認真貫徹執行。
一、工作安排
公司成立春季省級糧油庫存及安全普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黃佑明,副組長:陳孝燦、林文劍、盧學華、林玉輝,成員由公司倉儲部、計調部、辦公室、財務部及直屬庫負責人組成。該項工作由倉儲部牽頭,抽調部分直屬庫業務骨干,組成五個檢查小組(分組情況另行通知),按照《糧食庫存檢查暫行辦法》、《福建省地方儲備糧油管理辦法》和公司管理的有關規定,遵循“有倉必到、有糧必查、查必徹底”的原則,結合此次春季查倉,按照(閩糧儲備〔2008〕168號)及(閩糧儲備〔2008〕48號)文對各直屬庫和代儲單位進行第一季度工作考核評分,并對所儲的省級儲備糧油庫存及安全等方面進行檢查,“四無糧倉”評定由各單位自己組織。
二、檢查內容
除按照國糧檢〔2011〕28號文和閩糧調〔2011〕88號文要求外,側重檢查以下內容:
(一)庫存管理
1.統計帳、實物帳、賬帳及賬實相符情況;
2.核實新入庫的糧油工作底稿填寫是否準確;
3.糧油出入庫管理是否規范,手續是否完整;
(二)儲糧安全管理
1.查倉保糧制度執行情況;
2.“三卡、一折” 記錄、糧情記錄、安全記錄等情況;
3.糧溫、水分、蟲害等糧情情況;是否存在糧食發熱或結露等現象;
4.儲糧藥劑審批、使用、管理情況;
(三)輪換管理
1.輪換計劃和審批手續是否完整;
2.輪入的糧油質量是否符合國家標準;
(四)庫區管理及安全生產
1.庫區安全保衛及安全生產制度執行情況;
2.庫區及倉內外清潔衛生情況;
3.倉儲設施和設備使用、維護、管理情況。
三、庫存清查時點和時間安排
庫存清查時點以2011年3月末的糧食庫存統計月報結報日為準。2011年3月16日至21日為各單位自查自糾時間,公司檢查小組3月22日至4月3日到各單位進行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認真做好整改工作。為做好2011年春季普查工作,直屬庫和代儲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成立普查領導小組,制定可行的檢查工作方案,做到邊查邊改,不留隱患,認真做好自查和備查各項準備工作。
(二)認真做好總結及報表上報工作。直屬庫和代儲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普查資料的核對、收集、匯總、填報和存檔等工作,并做好保密工作。直屬庫和代儲單位自查情況的書面材料及匯總表(省糧食局文件附件中一、二、三、五、六表)報檢查小組。
(三)嚴守紀律,確保檢查人員安全。檢查小組和各單位檢查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公司的有關規定,嚴守工作紀律,不得大吃大喝,影響檢查,檢查時要注意安全。檢查期間直屬庫要派員配合檢查小組赴代儲單位開展工作。
附件:福建省糧食局轉發國家糧食局關于開展2011年全國糧食庫存檢查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