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儲備糧管理有限公司
省級儲備糧油輪換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規范省級儲備糧油輪換操作,根據《福建省地方儲備糧油管理辦法》要求以及《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糧食局關于完善省級儲備糧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建〔2012〕102號)的有關精神,對照公司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特制訂本輪換管理辦法。
一、工作機制
省級儲備糧油輪換工作由公司班子或班子擴大會議研究決定。會議根據“三重一大”要求,對公司業務管理部門提出的輪換方案建議進行研究,確定年度糧油輪換計劃的上報、年度輪換工作方案,以及重大經營決策,由專人記錄,形成《會議紀要》。業務管理部門按照會議議定的事項和確定的原則開展輪換工作。
二、工作程序
(一)公司業務管理部門提出輪換方案意見。業務管理部門應在全面掌握公司省級儲備糧油庫存年限、質量等情況的基礎上,結合公司工作需要,及時做好上報省局的年度輪換計劃,同時密切跟蹤市場價格變化趨勢,切實加強對市場行情的分析與判斷,根據省政府批復的年度輪換計劃,提出分品種年度輪換或分批次輪換方案建議,包括輪換策略、輪換方式、作價原則等。
(二)輪換的實施。業務管理部門負責落實有關輪換合同的簽訂、輪換計劃的下達、輪換報備、輪換糧油的調運、款項往來、業務結算等。
1.合同簽訂。由業務管理部門負責擬定合同文稿,經公司財務部審核、分管領導審簽、報總經理審批后簽訂(如合同金額在4000萬元以上的,按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執行)。
2.業務報告。在糧食輪換期間,業務管理部門定期、不定期向公司領導報告業務進展及完成情況。
3.入庫驗收。數量驗收由承擔輪入業務的直屬庫負責。質量驗收,在直屬庫初步檢測的基礎上,委托有資質的糧油檢測機構進行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質量符合合同規定的,方可辦理結算手續。
4.商務處理。由業務管理部門根據輪換業務開展的實際情況以及與客戶了解溝通情況提出商務處理意見,經公司財務部審核、分管領導審簽、報總經理審批后辦理。
三、工作部門權責
(一)業務管理部門。在公司分管業務領導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嚴格執行輪換計劃,做好計劃下達、合同簽訂、輪換報備、業務確認等工作,定期、不定期匯報工作并接受監督。協調公司與儲糧單位、客戶的有關業務并辦理結算,對于出現的問題應及時向公司分管業務領導、總經理報告。部門經理根據業務需要對部門職工進行具體業務分工,對部門業務情況和相關數據負責。
(二)財務部。按照儲備與輪換費用分賬設立的原則,及時做好輪換業務會計核算。
(三)儲糧單位。省級儲備糧儲糧單位應根據公司開具的出入庫通知書安排糧食進出倉,按合同要求把好數量、質量關,按要求及時辦理數量、質量確認,及時向業務管理部門報送進度、反饋實際業務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