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屬庫、代儲單位:
2011年省級儲備糧食輪換數量大、時間緊、任務重,為規范做好年度輪換工作,確保完成今年輪換任務,現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省級儲備糧入庫質量管理的通知》(閩糧儲備〔2010〕284號)文件精神,對糧食入庫工作補充通知如下。
一、關于入庫糧食初檢時間和水分問題
(一)入庫糧食的初檢結果最遲必須在船靠碼頭或車到站48小時內出具。
(二)在糧食入庫過程中,接收單位應以200噸為一個檢驗單位進行入庫初檢。對質量符合要求的,予以接收,并在24小時內將糧食入庫確認書上報公司;對質量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拒收。
(三)入庫糧食的水分指標如公司有抽檢的,以公司抽檢結果為準。
二、關于入庫糧食質量管理獎懲的補充規定
各直屬庫主任和代儲單位法人作為第一責任人,要統籌做好入庫糧食的安排部署和入庫糧食的質量把關工作,認真落實質量管理規章制度,加強監督檢查,切實履行管理職責,確保入庫糧食質量符合合同要求。
公司對省級儲備糧食入庫質量管理獎懲方面,在閩糧儲備〔2010〕284號文規定的基礎上補充如下:在入庫糧食抽檢過程中,若單倉有2份(含2份)以上確認檢驗都不合格,需整倉作退貨處理的,屬于直屬庫的,對庫主任再處以每倉扣發年度綜合獎金2000元的經濟處罰;屬于代儲單位的,對代儲單位處以每倉扣發保管費用2000元的經濟處罰。
三、嚴格執行省級儲備糧入庫管理有關規定,切實做好糧食入庫工作
為加強糧食質量監督管理,保障省級儲備糧質量安全,切實做到儲備糧質量良好、儲存安全、管理規范、確保省政府需要時調得動、用得上,各單位要認真學習閩糧儲備〔2010〕284號和補充通知文件精神,嚴格按照省級儲備糧食入庫管理有關規定,嚴把糧食入庫質量、數量安全關,規范做好省級儲備糧入庫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